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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试点单位的公告2001

网络安全 eben 393浏览 0评论

2001年04月27日11:34:12 

  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信安办)根据国家赋予的”组织全国计算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协调各行业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和”组织和协调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和网络安全等级标准的制订工作”的职责,决定组织建设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体系,并酝酿制定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的行业规范。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方面的工作,我办现面向社会选择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的申请办法如下:

  1.凡是在中国境内面向中国用户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的单位都可以直接向国信安办提出作为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试点单位的申请。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应该简要说明以下内容(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附件除外):

  *单位概况

  *主要服务经历和客户

  *典型服务案例(列举2-3个)

  *在计算机网络安全和应急处理服务方面的发展规划

  *本单位在安全服务方面的有关规范(请作为附件提交)

  *其他与安全服务有关的内容

  我办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最终选择出部分有实力和特色的单位作为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的试点单位,参与建设若干项由我办和有关部门支持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示范工程,为建立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的技术支撑体系、制订相应的行业规范和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积累经验。

  国信安办及所组织的评审专家将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予以保密。

  请于2001年5月20日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首页加盖公章)提交给国信安办,以便于整体安排。联系方法如下: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南大街2-乙号天银大厦A东座10层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刘欣然

  联系电话:010-66418015

  传 真:010-66414909

  Email:lxr@mail.cnnisc.gov.cn

                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管理工作办公室

                200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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