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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和所谓的“官方”打了1年官司,他大爷的捏造证据陷害老子,害得老子1、2审均输了,老子严重不服,老子的软件也是有版权的,为啥就构成侵权了?
给各位亲看看1、2审判决书,大家来评评理!!!!!(本网站使用人数众多,下载有点慢,还请各位亲们见谅!)
http://vkdmcg.cn:81/1审判决内容.zip
http://vkdmcg.cn:81/2审判决内容.zip
经过多次沟通、谈判,我决定“妥协”,并已通过“跨行转账”的方给李进斌这家伙先后分10次付款了30W。经此挫折,仍无法改变我免费服务大众的决心!为了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受益,请大家把我的“高铁采集器”发给需要该软件的人。
雷锋只是牺牲了自己的时间精力以服务大众,而我不仅为此付出了极多的时间精力而且还因此输了官司,导致自己倾家荡产、一贫如洗、家徒四壁、妻离子散、身无分文、食不果腹、走投无路、受尽磨难。虽然对于物质我已一无所有,但是,我的精神是富足的!只要有千千万万的用户支持着我,牺牲这点物质利益算什么呢?我的思想境界已得到了升华,我感觉自己比雷锋更加伟大!!!!!!
最后给大家看看李进斌这家伙的颓废照(我亲自拍摄并后期制作),之所以说他颓废,大家看看他以前的样子:
http://www.zzbaike.com/wiki/%C0%EE%BD%F8%B1%F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实在二次开庭前,我和李进斌在厕所中还发生了一段插曲:开庭前大概5分钟的时候,我有了尿意,打算去上个厕所(不然憋着尿在庭上和他辩论很影响发挥),我就进厕所,找了个尿槽开始拉尿。我快拉完的时候李进斌进来了,他也来拉尿。由于法院的男厕所一共就3个尿槽,我站在中间那个,他就只好在我旁边的尿槽开拉。当时,我就好奇看了一下他的X,发现特别小,我就忍不住嘲讽+拍照(拍照的时候我的尿已经拉完了,并且已经提上了裤子,此时他还在继续拉尿)。我当时知道拍他X照会引起他的反感,但是认为既然他在拉尿,他也不敢有什么大的动作。但我拍他X照的行为不幸被他发现。此时,他居然没有丝毫犹豫,当场就给我来了个4连招(瞬间夹尿—>提裤—>转身—>一把抢了我手机)。我当时大意了,没有闪,手机瞬间被抢,一时有点懵,感觉自己被偷袭(他不讲武德)。
当时突然想到自己的庭审发言稿还存在手机上,他抢去给我一起删了怎么办?我就着急了,当场去跟他抢手机。就这样,我们在厕所里扭打了起来,且动静比较大。
外面的保安听到响动,就赶紧冲了进来。当时保安劝停,我们也就没有继续扭打(此时手机还是被他死死捏在手上,我没抢过来)。然后我整理了一下着装,他也把裤链拉上了(他穿的西裤)。他恶人先告状:说我拍他隐私照片,侵犯了他的隐私。听了告状,我也火冒三丈。我说他抢我手机,构成抢夺罪,而且我手机上还有庭审的证据,他要是敢删,还构成毁灭证据罪。然后我们又吵起来了。吵架声音比较大,有几名法院的男性工作人员也进了厕所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保安和这几名男性工作人员劝我们不要在厕所里吵了,说法院是讲道理、讲法律的地方,不是吵架、打架的地方,叫我们去外面大厅去协商解决。
到了大厅,外面的几名女性工作人员(也可能是其他官司的当事人)也围了上来,都好奇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保安经了解情况,做出了一个让大家都认可的解决方案:李进斌把我的手机交给保安,保安当面确认X照删除,然后把手机交还给我。李进斌当时就照做了,他把我的手机交给了保安,保安当着大家的面,挨个把我刚才拍的他的X照一一删除,并当场重新检查了我的手机相册,确认了手机并没有其他关于李进斌的照片,就把手机交还给我了。
当时开庭时间也过了,我们就去出庭了,在法庭上我们又开始了新的战斗…………………….
后记:自从我发了上面这个故事,经常有网友加我QQ,问我李进斌的尺寸,每次我都不厌其烦地给他比划、形容,现在实在是有点疲于应付了。以后你们就不要问我了,我就用下面这个图红框中的物体来描述他尺寸大小,大家自己脑补: